2021 年 6 月 1 日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20)京 73 行初 11832 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判决书显示,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申请注册图形商标,后因存在类似商标被驳回。2020 年 9 月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 法院认为,鉴于本案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在全部服务上已被撤销,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并已影响案件审理结果,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被告应当在新的事实基础上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但案件受理费仍由原告承担。
小米商标案胜诉
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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