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 (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78 元 / 股 (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