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就《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6 月 6 日

为规范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明确了列入名单的范围、管理措施、程序规范及信用修复机制,强调对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与惩戒,同时保障相关主体权益并鼓励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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