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 1.97 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等 7 省(自治区、直辖市)受灾地区应对洪涝、台风灾害,开展农业生产救灾工作。资金将用于农作物改种补种、农业设施修复、农田排涝等措施,以减少农业损失,保障秋粮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