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7 月 17 日

财政部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将征收范围明确为每辆零售价格 90 万元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涵盖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对没有气缸容量的超豪华新能源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税。同时规定,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再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销售额包括与购车相关的全部价款和费用。新政自 2025 年 7 月 20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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