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不得将机动车统筹、交通安全统筹等宣传为保险7 月 28 日

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规范交通安全统筹业务,明确不得将机动车统筹、交通安全统筹等宣传为保险,严控相关业务增量风险,禁止企业、个体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机动车统筹」「交通安全统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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