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8 月 4 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此前这些债券利息收入一直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旨在避免资金过度集中在利率债,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债券市场结构优化。此次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存量债券利息收入继续免税至到期。分析认为,短期内政策将推动利率下行并造成新老债券定价差异,长期则可能促使资金转向信用债或红利资产,信用利差趋于收窄。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等仍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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