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废止 44 件规范性文件,宣布 7 件规范性文件失效8 月 28 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废止 44 件规范性文件,宣布 7 件文件失效。其中,33 件废止文件涉及银行、信托、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事项。部分失效文件包括有关大额不良贷款监管和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核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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