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一是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高层次人才等符合规定的购房人,首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不超 60 平方米的新购住房暂免征收,超出部分按规定征收。二是持有本市居住证不满 3 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征税,满 3 年后符合条件已征税款可退还。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符合暂免征收规定的已购应税住房可重新申报,多征税款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