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上周五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 10 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更新了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调整了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财税〔2018〕74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公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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