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无线电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印发,自 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施行
周三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无线电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自 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30 年 11 月 18 日。办法推动无线电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本市使用无线电频率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结果分 A、B、C、D 四级,实施差异化监管,还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保护监管对象权益。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行业标签

二维码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二维码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

logo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