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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
一男子生产、销售假冒华为屏幕总成获利 28 万,被判赔偿 106 万余元
2021 年 5 月 2 日

2018 年 5 月以来,刘某成未经权利人许可,购入液晶显示屏和带有 「HUAWEI」「HONOR」 等标识的玻璃外屏等材料进行组装加工成屏幕总成,并通过网店店铺 「萱萱数码 1」「爱尚薇尔」「威尔格数码科技」「深圳恒泰通讯配件中心」 对外销售 … 2021 年 4 月 7 日,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向龙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刘某成已销售的假冒涉案注册商标屏幕总成合计 14139 件,销售均价 153.02 元,合计销售金额 2165871.11 元 …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在刑事案件中主动供述且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且生效刑事判决已对被告判处 120 万元罚金,法院按照被告侵权获利的 2 倍计算赔偿金额,共计 565560 元;原告在本案中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法院予以全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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