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处罚决定,对高飞、龙杰、尤立峰进行处罚,因为他们与朗源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戚某广合谋,通过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操纵「朗源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鉴于戚某广已去世,不再追究其责任。证监会决定没收三人违法所得共计 111,667,800.76 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