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335.82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