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同意,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医保。具体规定为:在深圳市居住、未在园在校且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其父母一方若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深圳市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为深圳户籍居民,即可为其子女申请参加深圳市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