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新增 3 种领取情形,9 月 1 日起实施8 月 19 日

新增三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包括医疗负担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满 12 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渠道新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线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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