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欢迎立法会 9 月 26 日通过《简朴房条例草案》,为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引入规管制度,以解决劣质「劏房」问题。全港约 11 万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涉及约 22 万居民,特区政府将以务实、以民为本的宗旨,配合「简朴房」及公营房屋供应,在 12 个月登记期(至 2027 年 3 月 1 日)完结后,对违法出租无登记及无认证的分间单位执法,并按需为受影响住户提供临时安置协助。《条例》有关违法出租分间单位罪行的条文于 2027 年 3 月 1 日生效,以便业主及 / 或营运者过渡至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