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拓宽药品出口证明出证范围,统筹出口证明的有效期
1 小时前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提出拓宽出口证明出证范围,无论药品是否在中国批准上市,按药品 GMP 生产的出口药品均可申请。统筹出口证明有效期,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由 2 年调整为 3 年,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一致。限定证明出具时限,要求各省级药监局工作细则中出口证明办理最长不超 20 个工作日,技术审查等时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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