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 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括支持危旧住房改造,缴存人可办公积金贷款、提取本人及亲属公积金用于改造,危旧房改造和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缴存余额核定贷款资格和额度。优化存量房贷款比例,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分别调整为不超房屋总价 80%、70%。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取消借款人须武汉户籍限制。调整贷款套数认定,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改善住房时挂牌出售的已有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仍不予贷款。通知自发布日起施行,此前已受理贷款按原政策执行。